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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,昆山集体户口,转到个人自己房子户籍
发布时间:2018-04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昆山花桥集体户口转为花桥个人户口本市集体户口购房后(本市集体户口在本市购房无房屋面积限制),可凭房产证将户口迁入。

妻子及小孩户口如符合本市“夫妻投靠”“未成年子女投靠”相关规定,可将户口迁入。

夫妻投靠申请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:

①申请(户口在昆山一方的提出);

②结婚证(3年以上);

③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;

④配偶(迁移人)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⑤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户籍地镇以上劳动部门出具无业证明,配偶系农村的须提供户籍地村委会证明;

⑥配偶户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在昆现居住地镇(街道)计生部门证明(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);

⑦配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。

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:

①父(母)申请;

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;

③父母结婚证;

④父母子女户籍证明;

⑤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;

⑥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根据实际申领情况)。

⑦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证明。

文章整理:昆山生活通落户www.kslhw.com15370771792